7.福利障碍
公益组织不一定必须是“清水衙门”,它既不是穷人的会所,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理想主义人群,更不是新的弱势群体。
公益工作是以从业性质标定的,而不是用收入多少区划的。尽管人们对公益事业认识不够充分,好像从事公益的人不该拿太高的工资,这是社会的误解。
基金会只有在为社会创造和谐的同时创造自身的和谐,才能促进和谐的良性循环。发展公益事业就必须吸纳人才,培养人才,留住人才,没有一个对从业人员福利待遇的正确认识,只强调奉献牺牲,这是空洞的、不现实的,也不会有长久的吸引力和凝聚力,也就不能产生稳定敬业、创造发展的公益事业人才队伍,也不会有基金会的长足发展。
偶然看到了 社会企业 这个概念
给钱并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
创造机会给想劳动的人们
是真正公益应该做的事情